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及国家发改委、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发改运行〔2021〕1283号)相关精神,为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带来的风险隐患,深入推进节能减排,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,学校计划组织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排查整治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专项整治
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,严禁使用学校电力和算力等国有资产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非法获利活动,对发现的挖矿的行为,上级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各部门应全面排查本部门师生是否在办公室、实验室、机房、学生宿舍等学校网络环境中和物理空间内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一旦发现相关行为,应立即停止网络接入,并报网络信息中心处置。
二、开展主机安全风险自查
各部门对本部门师生的个人电脑和服务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,防范主机被“挖矿”木马控制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。感染“挖矿”木马会造成主机CPU/GPU明显占用,持续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系统运行速度变慢,无法通过重启解决问题。师生电脑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,安装杀毒软件和主机防护类软件,定期检查CPU/G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,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电脑和服务器进行关机、断网、断电。如发现电脑或服务器有“挖矿”活动嫌疑或可能被挖矿木马控制的,请立即与网络信息中心(68862211)联系处理。
三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
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排查整治工作,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,压实网络安全责任制,落实本人账户实名上网要求,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及技能,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、木马和安全漏洞,避免本部门电脑或服务器成为“挖矿”的跳板和控制对象。
附件1:挖矿木马防范指南
网络信息中心
2022年1月14日
附件1 挖矿木马防范指南
一、什么是挖矿木马?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是指依据特定算法,通过运算去获得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,常见的有比特币、以太坊币、门罗币、EOS币等。由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需要借助计算机高速运算,消耗大量资源,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植入挖矿木马,控制受害者计算机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。相比其他网络黑产,挖矿木马获利非常直接、非常暴利,挖矿木马攻击事件呈爆发式增长。
二、挖矿木马如何防范?
挖矿木马大多利用计算机常见漏洞,如未授权访问、远程命令执行漏洞、弱口令、零日0Day漏洞等,做好日常防范非常关键。
1.安装正版操作系统,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。
2.安装安全防护软件并升级病毒和规则库,定期检测电脑、服务器的安全状况,定期全盘扫描,保持实时防护,安全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
(1)是否有新增账户、未知进程;
(2)系统日志是否存在异常;
(3)安全防护软件是否存在异常拦截情况。
3.多台终端设备不要使用相同的账号和口令,登录口令要有足够的长度和复杂性,并定期更换登录口令。
4.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软件,不安装未知来源的第三方软件,不点击未知的链接。
5.不打开来源不明的文档、邮件、邮件附件等。
6.不浏览被安全软件提示为恶意或存在风险的网站。
7.不使用未经杀毒的U盘、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。
8.开启防火墙,服务器配置访问控制,仅允许授权IP地址访问。
9.不共享使用上网账号,避免使用远程控制类软件,非必要不通过远程手段进行运维。
10.如无法自行处理“挖矿”木马,尝试备份必要文件并重装正版操作系统。